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认定2022年度农业农村领域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0 浏览次数:316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省级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农业农村领域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陕科农函〔2022〕215号)要求,经各市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论证和现场考察,省科学技术厅研究决定在全省认定5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13家省级星创天地、8家县域科技创新试验示范站、4个科技示范镇和7个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具体名单见附件1-5)。
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省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的指导和支持,促进科技创新资源向平台聚集,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
附件:
1.2022年度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认定名单
2.2022年度省级星创天地认定名单
3.2022年度县域科技创新试验示范站认定名单
4.2022年度科技示范镇认定名单
5.2022年度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认定名单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2月30日